去了,毛毯早就被撤到客厅了,手机砸下去哐啷一声,肉眼可见的刮掉了边框一点漆,我趴下去取,找到受罪的机器,起身时却转头看见床底最里边一个半米宽长的箱子。
我没见过,不是我的,这个房子里也不是金叶榆的,那就只有是,杜庭微的。
有点欣喜,又有些慌张,我爬进去把箱子拉出来,膝盖全是毛灰,那是个复古色的木头箱子,四边裹着墨绿色的牛皮,正中央挂着一把铜色的密码锁。
我输了金叶榆的生日,打不开,我放心了,这不是他的东西,我要带走它,杜庭微的东西我便不能在这里拆,我像那时被嫉妒冲昏头脑的自己,不想在金叶榆的地盘上查看任何跟杜庭微有关的东西。
把它带走,我想,我得把它带走,不能留给金叶榆,也不能留给金叶榆的垃圾桶,我得带走。
不是我贪心,是我在保护。
我把箱子抱起来,以为会很沉,但出乎意料很轻,基本全是箱子本身的重量。
我走到门口,看到了挂在墙上的那把黑色小提琴,我看了一眼,不假思索把它拉到怀里,然后关门出去。
就当我是个小偷,我就偷了,你能怎么着。
算来算去,我最后装在行李箱的只有三样东西,杜庭微给我画的涂鸦短袖,杜庭微只给我一人煮奶的小锅,还有杜庭微的床上三件套。
除了自己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我连多余的内裤都没拿,因为全在金叶榆的地盘上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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