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公司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童潜说着,又仿佛不经意地问:“你比较喜欢什么样的车?”
男人嘛,很少有不爱车的。
周明晏老老实实回答:“雪佛兰吧。”
他上辈子开的就是雪佛兰。
童潜暗暗记在心里。
把人送回家,已经是将近晚上9点钟了,童潜说:“都这时候了,你还要回去吗?”
周明晏调转车头:“没办法,四个合伙人,其他人都在忙,就我一个缺席,不利于队伍齐心协力。”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童潜站在门口目送,“那你回去的时候小心一点,晚上路况差。”
接下来的日子里,一家人都聚少离多。
童盼儿一整天都待在学校里,回到家就钻进书房写作业。
王萍萍忙着业务扩张,听说在外省的第一家饭馆已经开张。
周明晏更不必说,童潜偶尔给他打电话,都能听出他嗓音里无法掩饰的疲惫。
童潜必须得承认,自己心疼了。
想当初在大牙村里主动找上来的周明晏,头发枯黄,身材瘦弱,穿的破破烂烂,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乞丐。
后来,和童潜一家人一起生活了六年,才渐渐恢复从前脱衣有肉的健壮身体。
怎么忍心让他为了事业而搞坏了身体?
既然周明晏没办法回家,童潜便主动去找他。
而且往往还不是空着手去的。
每次都把提前炖好了的汤汤水水,放在最大号的保温桶里,分给周明晏和他的三个合伙人吃。
因为这个,童潜成为这间小公司里,最受欢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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