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蕴生反应过来,顿时自责道:“都怪我一时忘了情。这都中午了,你自然早饿了。”
庄小怜这才知道此时竟然已经是中午一点了,而他刚才是下班回来,他们下楼吃饭,其他人自然都吃了,饭桌上就他们俩。
林太太正从外面走进来,看见他们俩在饭桌上吃饭,走过去笑道:“哟,吃小灶呢?”
起得这么晚才吃饭,她有些不好意思,有些赧然的叫了一声大嫂。
林蕴生夹了一个虾仁放进庄小怜碗里,笑答道:“大嫂跟我们一起吃点?”
林太太笑着摇了摇头,看见庄小怜脖子上的东西,顿时眼睛一亮,走到庄小怜身边仔细瞧了几眼道:“咦?你这条淡蓝格子的丝巾还挺漂亮的嘛,哪里买的?”
庄小怜是因为脖子上有吻痕,这才戴着丝巾遮一遮的,被走过来的林太太这么仔细的一打量,她浑身一僵,生怕她发现她脖子上的东西,有些紧张的摸了摸丝巾,咳了一声,忙道:“是我大姐送的,我也不知道。”
林蕴生自然知道庄小怜紧张什么,看见大嫂耳朵上闪烁的钻石,岔开话题道:“我看大嫂耳朵上这对耳环才漂亮呢,在哪里买的?我给怜怜也买一对。”
林太太顿时笑着摸了摸耳环,“你倒还注意了,还想着给怜怜买。”叹了一口气道:“你大哥那个人啊,我估计我穿着男装出去,他都不会发现。”
庄小怜低声一笑,林蕴生也笑道:“大哥太忙了,不像我这个富贵闲人。”
林太太摇摇头:“算了,不说他了——”
林母扶着楼梯从楼上走下来,看起来心情似乎不错,刚才阿香过来跟她说那事,儿子和儿媳终于在一起了,她自然是高兴的,走下来叫了一声:“惠芳,陪我去庙里一趟。”林太太姓严,惠芳是她的芳名。
林太太忙应了一声,转过身走过来搀着林母,跟林母笑道:“今天天气正好不是很热,正适合出门呢。”说完看向正吃好饭的庄小怜,笑道:“弟妹,你一个人待在家也无趣,不如跟我和妈一起去庙里走走?”
庄小怜还没来得及开口,林母先道:“不要她去了,让她在家休息休息。”
休息?休息什么?而且…就是去个庙上而已,林太太暗暗奇怪,然而对于林母的话,她从来不多嘴。
庄小怜看见林母含着深意看过来的眼神,瞬间明白了,脸上忽地一热,低头咬了咬下唇。只听见林太太跟他们俩招呼了一声,然后便是她们走出去的脚步声。
林蕴生用餐巾擦了擦嘴,抬起手上的金表看了看,而后抬头看向一旁的庄小怜,站起身说道:“我该去上班了,你等会儿再回房休息一下。”
庄小怜点点头,送他走到大门口,看见司机开车走了,她便在庭院的草坪里走了几圈,感觉肚子没那么撑了,她才回屋上了楼。
她回到房间里坐在阳台上看杂志,看了一会儿有些瞌睡了,便换衣上床睡午觉。
《红豆》杂志编辑部的编辑宋碧慈,她原本是富裕人家出生,从小熟读诗书,学识出众,可惜父亲去世太早,家产被族人霸占,后和母亲投靠舅舅,路途中被土匪所掳,因此事被未婚夫家退婚,她一时激愤,不顾他舅舅的反对,离家出走闯荡。因缘巧合之下被《周刊》的老板发现其才气,聘其为专职作者。
宋碧慈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和诗词,而且还宣传妇女的独立和自由,因其文采斐然,一时间获得了大量的粉丝,之后《周刊》的老板又创办了《红豆》,宋碧慈便转做《红豆》杂志的主编辑。
宋碧慈如今三十出头,这个年纪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结婚实在罕见,周围人都劝她,她却一心扑在事业上。
《红豆》杂志创办没多久,销量却很不错,每天收到的投稿信件也很多,宋碧慈泡了一杯咖啡,取来稿件开始工作。
她喝了一口,随手取了一封投稿信件,看见信封上娟秀的字迹,顿时心生好感,审阅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她又有经验,只需看几眼就知道这是不是杂志社所需要的稿件了,她拆开信封,看了几眼后,眼含兴趣的继续看下去,读完之后,她不住点头,这篇美食文有别于其他传统的文章,内容十分新颖,文笔也非常流畅,某些独到的见解还让人耳目一新,信中提到的健康又减肥的食谱她都想尝试一下,这几年伏案工作的时间太长,她的体重也一年比一年增加。
她看见文章的最后右下角落下“二十一世纪的吃货”这个署名,微微一愣,看字迹明显出自女子之手,可这个笔名又不太像女子。
她翻到信封上一瞧,见寄件人上写着庄怜怜三个字,显然寄件人是个女人,也不知是不是作者,寄件地址竟然就是建宁邮局的某个分局,可见那个写稿人就住在建宁,而且不想暴露家中住址信息。
宋碧慈立即写了回信,说是稿件杂志社收了,会通过邮局邮去稿费,作者可凭信中的印信和户籍证明去邮局领钱。信封好后叫人将信件转寄回作者寄出的那个分局,也不知作者会不会记得去邮局收信。
庄小怜睡了一个小时的午觉,浑身舒畅的醒过来伸了伸懒腰。
换上长裙下楼来,整个林公馆除了佣人就她一个人,她见窗外天气甚好,一个人待在家也无聊,想着离上次去邮局寄信的时间差不多有两个礼拜了,反正也无事,于是提包上街准备去邮局看看。
庄小怜没想到来到邮局竟然真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回信,兴奋之余当即立即拆开,看到里面说自己的文章被杂志社收了,还给了三块二角的稿费,他们杂志社新人的稿费都是千字四角,这钱对于如今的家庭来说,可以用作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可对于嫁入林公馆的她来说算不得什么,她高兴的是自己写的文章被人认可,简直是大受鼓舞。
她拿着稿费,喜滋滋的上街,在店子里看中了一只派克钢笔,现在的钢笔当然很贵,相当于奢侈品,她这点稿费自然是不够的,她加了一点钱买了一只派克中最便宜的,第一次收到稿费当然要给自己买个纪念品了。
☆、第二十五章
她坐在梳妆台前看着映在镜子里的他, 他倚在阳台的门框上看着窗外的月亮,身材显得格外修长,手里拿着一杯红酒, 时不时啜了一口。
庄小怜面无表情的收回目光, 看见脖子上还未消下去的痕迹,秀眉微微一挑, 显得有些苦恼和烦躁。
他忽然转过脸来道:“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今日月色真好, 怜怜,过来赏月啊。”
她背着他淡淡道:“昨日不是赏过了吗?”
他转身将酒杯放在小茶几上,一脸兴致昂然的走过来拉起她, 她暗暗皱眉,被他拉着走到了阳台边。
他将她按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