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关注、不受过分的期待、不受特别的宠爱,将就着过吧,反正不影响他发呆、也不影响他吃喝玩乐。
因为他生来富裕, 家世极好, 爷爷奶奶是大学教授, 爸爸不满家庭压迫出去搞生意,一不小心就搞了上百亿资产出来, 妈妈是名门闺秀。
他含着金汤勺出生,从来没为钱发愁过, 根本不知道贫穷的滋味, 直到遇到叶薇, 那是一个丑不拉几的女孩儿。
他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 她作为学生代表上台演讲, 念了一篇名为《我不勇敢》的作文,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可以穷得这么有才华。
叶薇真的太厉害了, 仅仅凭借一篇作文, 就勾起了他的好奇心,让他想去体验一下什么是贫穷的生活。
后来他确实跟着叶薇去了那个小山村,他看什么都新奇,看什么都新鲜, 一大早就满村子乱跑;也跟着叶薇下地干活,尝到了被大背篓压断背脊的滋味,体会到了什么是被阳光暴晒到脱皮的可怕;他也终于知道了一桌子人就吃一盆牛皮菜炒腊肉,是真的不好吃,腊肉放久了吃起来很干,牛皮菜放再多油吃起来也有一股苦涩的味道,吃多了还喜欢流口水。
他知道了许多,也从别人口中知道了叶薇死在了那个小山村。
叶薇死了,他去祭拜过她几次,除了给她多烧点纸钱——主要还是怕她穷——还给她祭了几次蒸红薯,让她尝尝曾经的味道,不过她大概吃吐了,没那么想吃,但地府肯定也没这东西,久了不吃一定很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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