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消息倒灵通。
霍一宁靠着椅背,抬着下巴看时瑾:“我记得你好像不多管闲事。”
“不是闲事。”他站着,影子笔直又修长,额前的发修剪得很短,侧面打来的阳光投下斑驳,落在白皙的皮肤上,唇红齿白,矜贵又干净。
这人站着,就像一幅水墨画,赏心悦目得很。
他说,薄唇不疾不徐地张合:“乔方明的钱都是徐蓁蓁给的,九年前乔方明给她做过dna鉴定。”
和周红的证词对上了。
估计时瑾把人的祖宗十八代都调查过了。
霍一宁顶了顶后槽牙:“徐蓁蓁?”很耳熟的名字。
时瑾说:“徐平征市长的女儿。”
市长家的千金啊。
霍一宁听景瑟说过徐家的事,时瑾又只会管姜九笙的事,将信息在脑子里捋了一遍,“所以就是说,你女朋友被徐蓁蓁冒名顶替了?徐蓁蓁被勒索,找人杀了乔方明?”他手搭在桌子上,敲了敲,思忖,姜九笙姓姜,姜民海也姓姜,而且,姜九笙的养父叫姜民昌……手指的动作一顿,霍一宁抬头,“徐蓁蓁不会是姜民海的女儿吧,你女朋友才是徐家的千金。”
理解分析能力,满分。
时瑾不置可否,只说:“我可以帮你抓到姜强。”
这一点,霍一宁不怀疑,时瑾有那个能耐,他端着下巴,拖腔拖调地说:“时瑾,你耳目众多啊。”连他刑侦一队的破案进度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早不来晚不来,这时候来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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