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着没意思,霍延说要出去晃晃,鬼使神差的拽着孟郡一起。
今天天气不好,外面也是格外的冷,男孩走之前还多穿了一件毛衣。
即使这样也还是冷,孟郡哆哆嗦嗦的像个筛子,吐一口雾茫茫的白气出来,这个冬天就要被他熬过去。
又要是柳暗花明的春天了,他十九岁,一切都要好起来了。
这样想着又觉得没那么冷了,只是霍延走得快,他跟在身后有点吃力。
腿长就是占便宜。
“你怎么没开车?”拐一个弯,孟郡又冷又累,终于没忍住开口去问。
“怎么?我没伺候好你呗。”
其实霍延也是思索了一番后才决定不开车的,因为这地方不是特别大,走路也还算方便。
没曾想孟郡身子骨儿不好,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和药力的摧残,叫他形如枯木像个老头。
所以不喜欢冬天,每天都是刺骨的寒风,滑过皮肤扎进骨头里,把他的血肉都给冻住。
本来就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又因为过年大多地方都关门,孟郡冷的受不了,路过一家超市的时候终于把霍延的袖子给抓住。
“我们进去坐一会吧。”他这样央求。
回头时恰巧孟郡呵一口白气出来,烟雾缭绕里他像迷了路的小白兔,眼睛红红的抬头看,冻的整个人都有点迟缓。
“我冷。”
怕霍延不同意,他还这样补一句。
是他杞人忧天了,霍延也只是出来随便走走,可外面大风呼啸属实没趣,冷风扎进骨头里,叫男人觉得这样漫无目的的走下去属实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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