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洋场,多半是寻欢作乐的销金窟。
自辛亥革命后,洋人的炮火推开旧王朝腐朽不堪的门面,西方的文明铺天盖地的卷着无知的清人,时代的齿轮加速进程,旧时的沪上一跃成了最繁华的大都市,而后迅速崛起的租界,自是不同于外头的风景,金发碧眼的洋人,引领新时代最摩登的潮流。
金碧辉煌的歌舞厅,上首舞台上的歌女悠悠唱着夜上海,身后的舞女扭腰摆胯搔首弄姿的为她伴舞。底下或是西装革履或是立领长衫,携着酒杯相互攀谈,是最为正常不过的名利交际场。
只一群兵痞子,冒冒然闯入,如强盗般猖狂的夺过他们的杯盏酒水,甚至是身侧的女伴。颇为粗俗的将白兰地葡萄酒一饮而尽后,又猛得吐在地上,大大咧咧的呸了句:“一群假洋鬼子,喝的都是些劳什子破烂玩意,还不如老子的烧刀酒烈。”
这年月一匹枪杆子就能做大爷,军装混不吝的穿着,背后背着一杆枪,就这般在歌舞厅里放肆。为首的男子戎装笔挺,沉默的站在正中,端的是剑眉星目,英气逼人。他深蹙着眉,波澜不惊的眸子在舞厅中扫视了一圈,才在尽头的沙发里瞥到那抹倩影。他轻咳了声,那群军痞子方收敛了动作,将手中的酒杯递还给众人:“继续唱啊,莫搅了我们少帅的兴致。”
灯光倏地昏暗,各色交错,他朝那心念处走去。
“江小姐。”沙发上的人诧异抬眸,浅白色的旗袍上盛开着朵朵玫红色的玫瑰花,苏绣的针法和绸缎煞是服帖在玲珑有致的身段上,这旗袍是斜襟开衩的,莹白的玉腿掩在其中,在昏沉的灯光下晃了他的眼。她扑扇着鸭睫,多情的桃花眸惊诧的瞥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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