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先前菲恩的头发由棕染成了淡金,现在他把发根的位置染黑了,层次感分明。
“嗯,好看吗?”
他扬起一边的眉,坏坏的笑。
江妩心中一动。
“当然是好看的,”她轻笑:“不过如果是你的话,无论做什么发形,染什么颜色,都是好看的。”
──两个耿直颜狗的对话。
104.104
一见锺情,无非是见色起意的漂亮说法。
这的确是一个看脸的社会,除非有其他优点能盖过长相,而除了性格好这种长年累月才能感受出来的,便是财富与才华,所以出名的摇滚歌手或者作家总是不缺献身的骨肉皮,往富豪身上掘金的俊男美女亦是前仆后继。
叼丝控诉女人拜金,首先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否长得太丑,丑到别人不想花时间去了解你的内涵,或是你的才华不够明显,怀才如怀孕,如果你有,那一定不会被埋没。
菲恩的性格、家底以及才华……江妩都不了解。
所以会应下这一顿饭的约,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已。
“要是让Ching知道我们去吃饭了,他一定会杀了我。”
下车时,他有感而发。
“为什么?”
“之前告诉你的原因啊,虽然戏快拍完了,只剩下一些零碎的补拍位,但他一向希望我能专心电影,”
菲恩挠了挠脸,他并非那种欧美杂志里轮廓凌厉冷艳的白人,他长得有点雅痞,男人看他,会觉得这小子相当欠揍,但女人看他就不一样了,一个眼神,彷佛就能浪得你心脏都要跳出:“但谁跟他这种万年单身汉一个样?那个谁,对,影帝说过一句话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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