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里面是一些书籍、资料、硬盘之类的,是他和许怀星分手时,没来得及从书房收拾走的东西。
还有一张卡片,上面是他熟悉的许怀星的笔迹。
向初从高中起就喜欢许怀星的字,他觉得许怀星这个人就该写得这样一手字,不是硬笔书法那种规矩的好看,但一撇一捺都透出张扬恣意,是少年人该有的样子。
卡片上写着:
小初,我知道你一定再也不想见到我了,这是你没带走的东西,我想你工作上可能需要用到。
祝好,珍重。
看到开头的“小初”两个字,向初差点要以为他回到了十年前。
高三时,许怀星每天在他的书里夹一张纸条,每天都送他一首情诗,徐志摩的、叶芝的、阿多尼斯的、聂鲁达的……太多太多了。
但他记得最清楚的一首,是许怀星因为找不到新的情诗,自己硬着头皮写的。
“小初,我总是想你,每次想你就会想到夏天,想到那场数学考试,想到你的选择题答案是BACBDDCA,想到我送你的第一个礼物是一瓶可乐,那小初呢,想我的时候会想到什么?
想吻你,想吻你,想吻你。
许怀星情诗写得不好,但是接吻还可以,早读结束后你要试一下吗?”
这么多年过去了,许怀星的字迹一直没有变,尤其是走之旁,还有许多顿笔的地方,哪怕单拆开来看,向初都能一眼认出来。
但他还是当初那个写情诗的少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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