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值得推敲了。
布鲁斯当然会记得这个人,前不久他遇到那个自称是第一次来哥谭的人,对方有一双很令人记忆深刻的棕色大眼睛。
而且他还给他对方一个手机,要知道那个手机本来是他给小儿子达米安的,只是正巧还没给出去而已。
按照蝙蝠侠的习惯,不装几个定位监控他是绝对不会开心的。
然而他回去不久就发现对方把手机上的所有东西都拆得干干净净,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这让他一下子就想起了钢骨查到的那个在哥谭的人。
他过后顺着最后定位找过去,却只找到了一个便宜的小旅馆。
“哦,布鲁斯韦恩还会有穷人朋友吗?”迪克眨了眨眼睛,“说实话,能让你记住的朋友,我还真想认识一下。”
迪克想去监视对方,布鲁斯摇了摇头,示意不到时候:“我喜欢我的朋友,我把我的钻石领带夹送给了他。”
领带夹
上有定位和窃听器,为了以防万一刚才他又趁着靠近对方的时候在对方西装下摆也贴了一个上去。
不得不说,该死的蝙蝠侠的好习惯。
*
宴会进行到一半,托尼挣扎在究竟是继续和韦恩接触还是跑了算了的选择之间。
在被韦恩调戏的愤怒消退后,他的理智归位,一下想起他本来就是为了和韦恩接触才来的。
氪石。
对方是正义联盟的资助者,氪石又是正联主席的最大弱点,肯定不会随便把氪石交给谁。
所以,他只能想办法和对方接触,让他带着自己去韦恩公司,让他趁机找到他藏着氪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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