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在,正好在我这里呢……好,我知道了,你确定遗嘱上是这么写的对吧?好……我现在联系律师。”
他把电话挂了,指挥刚刚那个混混:“你去把律师给我找来,立刻,马上!”
律师来得很快,带着一份公证文件:“公证处出示了一份郑董事长三个月前立下的遗嘱,其中指定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郑威,第二顺位继承人是郑克。遗产将分三次,以年结的方式转入继承人名下。本条还有一款附加项:‘如果出现没有直系血缘继承人的意外情况,遗产将全部委托恒丰集团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处理。’”
郑士华咬牙:“老东西死都死不安生。”
也就是说,郑克如果在三年内死了,他就拿不到他大哥的钱了。
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包括多处宅邸、收藏室、个人名义投资的股份、基金、债券等。拍卖公司赚发了,仅是收藏室里的几件名画古董,就够再创办一个珠宝公司的了。
律师建议:“想拿到钱,方法也不是没有。但这孩子不能死,也不能让人找到他。最好的方式是把人藏起来,对外就说伤心养病,送去国外了。等遗产都拿到手了,再处理。”
一旦有人还知道郑克活着,难免不会支持他掌权。但是把人藏起来,三年时间都要兢兢战战提防小心,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千算万算,没防住遗嘱。显然,这份遗嘱的目的就是防止有人抄家害命,连郑家的孩子都不放过。郑太太早有暗示,敦促丈夫做保险措施,指的其实就是这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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