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耳朵,算是占据优势。所以略一沉吟,唐春生便开始动笔。
动手书写之后,唐春生便惊异地发现,用这铅笔写字,比之毛笔畅快太多。既不必转笔尖,又不必时时舔墨,更不用悬腕牵衣,速度快了何止一倍!若是用惯了,只会更快。
他本来就是个聪明人,而且总有些歪才,所以察觉到这一点,一瞬间脑子里就闪过了无数念头。
若这样的笔能够推而广之,读书识字便不再需要大量钱财供养的风雅之事。须知笔墨纸砚,哪一样的价钱都不便宜。如今除了纸之外的三者融合为一体,便能省下一半消耗!
那是什么概念?
这东西看着不起眼,但由小见大,唐春生已隐隐看到了那位护国大长公主的野心。
因为铅笔的便利,所以早晨还未过去,第一道题众人已答得差不多了。到了午时初,考官便鸣锣收了答卷上去,又发下了第二场的卷子。唐春生这才愕然发觉,所谓三场考试,未必是要如会试那般考三日!看现在的进度,似乎今日天黑之前就可结束?
虽然这样必然少了许多时间,让他们不能仔细打磨润色自己的想法,但一回想起会试时三天吃住睡都在考棚里的日子,唐春生便大呼庆幸。要知道,会试结束之后,他可是被抬回家的,之后连着睡了整整八个时辰才缓过来。
随即他就后悔了。早知道只考一日,他根本不必给家里留书,完全可以等张榜公布结果,确定被选中之后再告诉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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