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了三天,是他被救回来之后不知道谁给他换的。
不出所料应该是江清清,只有她连蝴蝶结都系不好。
大顺的衣裳里头都有衣衿,需要来回系好几次,杜笙身上这件系的歪歪扭扭,磨得他难受,后来自己重新系的。
“为什么不喜欢被人伺候?”江清清在给他扣腰带,绕他的腰身一圈,拉住腰带的两边,扣住镂空宝玉下的暗扣。
不得不说江清清对他很大方,这套衣裳光那个腰带上的玉便价值不菲。
和田玉有很多种颜色,红、黄、白、碧、青、墨、和过度色,在杜笙那个年代红色已经消失,这块宝玉恰好就是红色。
润到了油脂光度,种水不错,这么大一块在现代怎么也要几百万,换成银子是一万两左右,一万两啊,够普通人家好吃好喝一辈子了。
朱笙就是因为一千两银子卖身,他要是知道江清清随便给他买件衣裳一万两,不知道还会不会跳?
“不习惯而已。”他更喜欢独来独往,上辈子他的房子连父母都不知道在哪,除了他一个人都没有,只钟点工偶尔会过来打扫一下卫生,有酒店的人给他送送饭。
后来因为一些事,他包养的女人赖了进来,赶也赶不走,他也不是说重话的人,只好无视,那个女人脸皮极厚,心安理得住了进来,给他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接手了所有的杂事。
杜笙知道,她只是为了自己妈妈的医疗费而已,怕他忘了,在他面前跑得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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