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怪的人,竟然还有这样羞怯的女儿家一面, 不看那令人生厌的面皮,仅那神态,便叫人十分心动。
“举手之劳。”他有些不自然地说完这句,便扭回了头,可身子却忍不住微微后仰,像是下意识地想离她近些。
——那便是喜欢了。
师父那日的调侃忽的在脑海出现,江煜微微怔住,喜欢……
他想起自己胸口带着的金丝平安扣、腰间系着鸳鸯绣香囊,想到小厨房里抵在自己嘴边的鸡肉、皇宫中那巧妙的洗脱,又想到……新婚夜那个歪打正着的吻。
他......喜欢她。
重安疑惑地瞧着自家主子在拍卖会上发呆,又听后面温初白惊呼,“哇,这个簪子也太漂亮了。”
江煜也听见了,拍卖师手上拿着一支点翠金步摇,晶莹透亮,上边一只湛蓝的翠色雀儿,下面零零散散的挂着碎玉,架在金质的钗上,十分耀眼。
云岚抚了抚温初白的手背,提醒道,“小姐,您刚那双骄飞燕马,可把全部家当都花出去了。”
温初白点点头,这次出来她也没想着给自己买什么,只是觉得好看,一时惊叹。
没有大拿争抢,这只点翠金步摇的价格爬升得很慢,叫了几轮才堪堪到了十六万五。
江煜举手,“二十万。”
小声议论又冒了出来,毕竟这是重黎楼参会以来,第一次对女儿家的饰品出手。
温初白也有些惊讶,她拍着云岚的手,“你瞧,我就说着簪子好看吧,连恩公都觉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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