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为自己肉麻兮兮的话反胃。
然而,这种不舒适的感觉,仅仅只是在心里停留了一会儿。
因为沈清平发现,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她原本也是一个不善言辞,不擅长溜须拍马的人,但是从来到云修身边,为了能够在他身边活下来,她只能如此。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故而,在生存道路上所花费的每一次心思,耗费的每一次心血,对于自身来说,就是一种伟大的行为。
想到这里,沈清平的头颅下意识地扬了扬,眼神之中浮现自豪的色彩。
云修唇角微勾。
老实说,把沈清平留在身边,听着她各种奉承的话,以及这种肉麻到能够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言语,他起初也是毫不适应的,甚至是嫌弃的。
可听得多了,听得久了,他便习惯了沈清平的这种行为。
若是有一日沈清平不对他溜须拍马,各种卖乖迎合了,他反而会觉得哪哪儿都不对劲儿,会觉得生命中缺失了一些兴趣。
搁在半空中的手指,动了动,这般随意的动作,无疑是在勾引沈清平把狼爪子给伸过去。
她有点把持不住了。
云修见她迟迟没动作,猜到她脑袋迟钝,没能理解他的意思,道:“手给我。”
沈清平回过神来,不明白云修为何突然这样,却依言将手递了过去。
接着,那只好看的堪比艺术家,能够放在展览馆供人观赏的手,将她握住了!
握住了!!!
这是沈清平第一次觉得被云修握住手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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