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把他抱走了,他还啊啊叫着。
周程宁晚上洗刷速度尤其快,热水已经备好了,不用再烧,节省了他不少时间,回到里间就把自己上班带的包打开,拿了块布小心裹住钢笔,郑重放进包里。
徐香娟见状:“用坏了可以继续买,别不舍得用。”
周程宁:“我会用的,娟,等我上班就给钢笔吸墨水。”
家里没有墨水,他回家除了偶尔写日记,很少用到笔,瓶装墨水都是学校发的,放学校里了。
周程宁原来的钢笔是读大学时候买的,一直用了好几年,虽然掉漆,用着也不是很流畅了,但他很珍惜…这会儿爱人送他一根新的,他真的很想马上写几个字,珍惜的情感立马转移。
旧的还能用他肯定舍不得扔,先用新的,新的如果用坏,还有旧的备用。
笔对于经常性写字的人来说,意义不同于衣服饰品,可能新衣服周程宁不舍得穿,没穿几次就保管着,但新笔他舍得,还想立马写几个字。
这是爱人送他的第一支笔,写要写,但更要珍惜保存着。
徐香娟:“上班再吸墨水,我也不知道用着怎么样,不好用你跟我说一声,我去理论……现在可以睡觉了吗?”
钢笔还是她托二姐回来家里路过县城百货大楼的时候给她带,虽然二姐不要她钱,她还是给了张大团结,这笔看着可不便宜,不好用绝对等下次去县城百货大楼理论。
“我就来了,娟你等我一会儿。”周程宁把包锁抽屉里才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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