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干就干,第二天沈贺便回河边的草棚,取出笔墨纸砚,扛上一副破桌椅,兴冲冲的去城隍庙练摊了。
他毕竟是堂堂秀才出身,一手瘦金体挺瘦秀润,不论识字与否,都能看出他的字要比那些混口饭吃的写字先生漂亮许多,这也属于错位优势了。再加上他并不贪财,百文也写,十文也书,实在没钱给点粮食腊肉也行,人们都愿意照顾他的买卖。
除了第一天才开张之外,从次日起每日进项就超过百文,没几天功夫,便把周边的买卖抢了个空。
贫穷乍富的感觉,让沈贺有些头脑发热,竟然果真一天一只大肥鸡,买回来给沈默补身子。
吃着香喷喷的鸡汤,沈默却高兴不起来,他不无忧虑地问道:“父亲那几个同行的生意如何?”
“我哪知道?”沈贺夹着根鸡翅膀,不太斯文地撕咬着,口中含混道:“不过这些天,找我写字的人越来越多,宁肯等我第二天才写好,也不找别人。”说着掩不住的得意道:“潮生你是没看见那几个同行的表情,啧啧……估计吃了我的心都有了。”
沈默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轻声道:“凡是还需留些分寸,父亲初来乍到,便把人家的饭碗夺了,搞不好会遭人记恨的。”
“暮气。”沈贺伸出油吱吱的右手,端起酒盅,吱溜一声饮下一盅黄酒道:“你爹我一没偷二没抢,凭自己的本事吃饭,有什么好小心的?至于没人找他们,是他们本事不佳,回去好好把那手字练一下才是正办,哪能怨到我头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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