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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升仙有矩 第一千四百零九章 荒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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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当今世上谁最了解狂灵的强大程度,或者再准确点,谁最了解狂灵骨多么珍贵,程睿绝对有资格上榜。早在于十三郎相遇前,血衣杀者走遍狂灵之地,也曾有过几次“天上掉馅饼砸头”的经历,得到过一些狂灵残骨,并且有过极深入的研究。

狂灵残骨不同于狂灵骨,了不起只是些半石化的渣渣,即便如此,血衣杀者依旧视若珍宝,运用与炼宝决类似的功法将其慢慢吸收,获益匪浅。过去百年,十三郎提供一些由化骨虫转化而来的狂灵液珠,帮助血衣杀者在冲劫时打上一层保险,立下汗马功劳。

正因为如此,当最终得知兽潮详细情形,获知那只贪婪的大地之獭居然吞掉一块长达百丈狂灵骨的时候,从未失态的血衣杀者当场发疯。

“你简直疯了,疯了!”

发疯的人骂人发疯,血衣杀者有太多理由相信十三郎犯下大错,痛叱声声。

首先最重要的一条,球球与十三郎生来不对路,帮助它等于无异于授敌以刀。其次,狂灵骨的威能太大了,百丈长,如都按照化骨虫的方法一点点提炼、对比换算成法力,血衣杀者坚信其总量会超越涅级修士……

涅级啊!就这么没了?

退一万万步讲,即便像十三郎所说的那样“莫为一颗树木放弃整座森林,骨头再大也有用完的时候,若能征服球球的心等于把狂灵之地当仓库”,可是……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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