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
有些人天生不怕,地不怕,就怕父母的一句责骂。
有些人天生彪悍冷酷,杀人如麻,绝不怕死。
而有一类人,生不怕,死不怕,失去一切都只是剩下怨恨也不惧。
但是他们不想失去尊严。
但是阿布舍不同——
阿布舍很穷,小时候住在印度一个偏远的小镇,父母都是最贫穷的人。
他们一生劳碌,只是为了能吃饱活下去,可以安安稳稳的活到老。
阿布舍穿的是补丁的衣服,吃的是吃少的食物。
他又瘦又小,十岁时像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就算是同村的人都嘲笑,都不愿意和他一起玩。
渐渐的,阿布舍发誓,有一天绝不允许别人嘲笑他,也不允许敢在他面前露出任何一丝不屑的神情。
末世来了。
母亲被野兽分食了。
父亲在临死之时与一头野兽同归于尽。
野兽掉落了一件极品的三级的变异星灵珠。
正是从这枚珠子中,阿布舍有了活下去的资本。
阿布舍渐渐变强,然后当年所有嘲笑过他,在末世所有轻视过他的人都死了。
他一步步走到守护者的位置。
就算到死,也从来没有人再敢轻视他。
现在他落到陆宇的手中,求死不能。
他的面色不再平静。
然后他看到了暴烈王,愤怒道:“暴烈王,你违背了我们的约定,竟然与陆宇联手来杀我么?”
暴烈王冷声道:“不,我没有违背和你的约定。我一直在为你而战,直到死亡。只不过现在我是由陆宇复活的,已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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