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日子,现在想起来真像在做梦!”潘占阳换了个半卧的姿势,懒洋洋地总结。酒和霄夜的双重作用终于使得他感觉到了一些热,伸手将领口处的皮毛缝隙拉大了些,露出肥厚但很粗糙的皮肤。
那是被草原上的罡风吹出来的粗糙,再厚的皮革也无法令其恢复原来的颜色。“你看上去像个发了财的马贼!”旭子用手推了他一把,笑道。“我让人给你烧些水洗洗吧,去去乏,顺便去去这身老泥!”
“木桶里扑腾不开,我习惯了在‘泡子’里洗。天就像一口倒扣下来的大锅,四野没有人,想泡多久就泡多久。不像这里,水很多,但找不到个僻静地方!”潘占阳摇头,拒绝。脸上的神态越来越像个未开化的胡人。也许是酒喝得太多了,他说话渐渐放肆,“如果想找女人,也不用费劲下什么聘,请什么媒。吹个口哨,她就乖乖地跟着你走。天上的星星就是蜡烛,地上的草比床还软!”
“色鬼,你就不怕草丛里钻出条蛇来!”旭子见对方说得越来越不像话,笑着骂道,“你可完完全全变成胡人了,一点不像读过圣贤书的样子!”
“圣贤书,读了有用么?”潘占阳举着酒碗,忿忿不平。“小时候,家里人告诉我好好读书,将来能谋个好前程,吃穿不愁。结果等我十年寒窗熬完了,朝廷,他奶奶的朝廷又不按时开科了。百万大军去东征,回来一半都不到。好在当年我跑得及时,否则现在就是辽东一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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