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月知道他是胡搅蛮缠,但是也懒得和他计较。“你讨厌的是小医仙,可是却不讨厌卓月,对不对?小医仙代表高手榜第三名的人物,代表很多人目光的焦点,这才是你讨厌的东西。其实,你做卓月的朋友就可以了,第一个品尝我烹饪食物的人就是你,第一个见到我容貌的男人也是你,如果这样都无法成为朋友,我会非常的遗憾。”
胖子何尝不是在渴望知己,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不过胖子只承认和卓月是朋友,却不认可小医仙,这一点非常重要,可以保证胖子在享受红粉知己的同时,无需为冰岚水阁付出什么代价。
而卓月也无心为胖子添麻烦,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共识。首先无论任何一方有成功,或者失败的经历,都可以找另外一方分享。这是作为知己最起码的功能。
如果一方有关于异兽的讯息,有义务通知另外一方,探险时要二人同行,除非另外一方主动放弃,分赃规则为有用者优先,比如上次捕获的冰蚕,就应该归王浩所有。这一条是卓月特地加进去的,在海螺沟的时候她也试图捕获冰蚕,无奈她没能力救醒格桑的儿子,找不到人带路,所以失去了先机。不过即使她能找到人带路,失去真元也无法收服冰蚕,不是所有人都有异兽助阵,所以只能放弃,到现在她仍然耿耿于怀呢。
双方的经验要互通有无,除非涉及师门的秘密,一概不准藏私。炼丹的过程重在摸索,出于少走弯路的考虑,这一条也是可以接受。不过胖子就比较吃亏,貌似他没什么需要向卓月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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