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今年都是十八了,可还把我当成小孩子,这等烂仗,难道我还要拿出刀枪弓箭来。”
骑在马上的陈思宝低声埋怨道。
这时候的他可没穿着浅色绣花的花哨长衫,一身黑绸布的短打扮,护腕皮靴都是齐全,在马上倒也有几分英武之气。
大明勋贵属于特权基层,不得担任文职,不得出任地方官员,不过在经济上却有特权,并且可以在军队中任职带兵,因为这一阶层的最开始就是发源于跟着太祖皇帝打天下和成祖皇帝靖难之役的武将功臣。
所以勋贵子弟,除却纨绔到不可救药地步的,男丁大多都懂得些骑射技击之术,去领兵做将,总归被认为是有出息的。
而且勋贵家中的家丁护卫往往就要在跟随主家上阵的时候一同前往,这些人等同于大明军将身边的亲兵,他们每日里训练打熬,装备也精良,算是极为出色的战士。
陈思宝尽管吃喝玩乐,可这练武的时间比其他的勋贵子弟来说要多一点,家里的家兵家将练的也勤一点。
所以在京师中和其他的勋贵高官子弟单挑群殴,还没有输过一场,算得上小有名气,有传闻说,上面有人对他颇为欣赏,认为不耽于富贵,反倒勤于弓马,将来必然是大明的动量,琢磨着等过几年就放到京营去带兵。
这位爷还有个习惯,身份高贵,家资豪富,可却不喜欢在富贵人聚集的京师东城和西城、北城等处玩乐,偏偏喜欢和自己的狐朋狗友到南城来,在酒楼赌场还有青楼胡混,不过仗势欺人的事情却没有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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