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约翰……小约翰……”
因为诸多新玩意,以及学过了初高中“数理化”之后,看问题更加有条理而又更加深刻的绮丽尔,俨然成了大约翰他们一伙的领头人。因此在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都是跑来找她的。
这时还是早晨,刚刚洗漱过的她这时正站在她树屋门口的栏杆那儿梳着一头长长的金发。虽然她的金发不像是长发公主那样长,但从栏杆上也垂下来长长的一束。梳头发的时候,也不得不把头发提起来才不会落到脚下。这是自从离开了赵伏波之后,就一直在留的头发。它就像是思念那样,越长就越有味道。
“咦,怎么是你,难道你不该在跟着约翰练剑吗?”
绮丽尔的刺剑受到了爱德华以及约翰的喜欢,毕竟它比起普通的长剑更加灵巧也更加灵活。弹性非常好的剑身,入体80厘米必死的剑尖,这已经足够了。虽然它仅仅只有刺的能力,但经的攻击性比起长剑则更适合平常应用。这种剑自然是不适于在战场上被骑兵合用的,不过倘若是弓手的话,自然又另当别论。绮丽尔没有想到,找她的人,却是爱德华王子。
自从他们劫了那个诺丁汉郡长菲利普马克的金币之后,爱德华王子似乎已经喜欢上当强盗的感觉。那么这早就来这里,他到底有什么事呢?
“小约翰,约翰让我来告诉您,那个镇长又要押解一批金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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