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重阳节前一天,朝廷对天下发布了《讨贼诏》,正式将倭人列为“贼”,不需要解释,诏书上说得很清楚,倭人长期以来,借着遣唐使的身份掩护,在大唐各地大肆窃取大唐子民视为传家的各种密技手艺,这些倭人仗着有这一层身份掩护,置大唐律法于不顾,强买强卖,强取豪夺,更令人发指的是,当他们强取不成,便采用掳人的手段,种种恶行,视我泱泱大唐为无物,上不尊天子神明,下不敬大唐子民,此等行径比之于贼还不如,是故,朝廷上下一致认为,有必要给倭人一个强有力的教训,让他们知道,凡犯我大唐天下者,虽寸土亦要其以百里之地偿还,虽一民亦要其以一族来偿还!
这可以说是李唐立国以来发布的措辞最为严厉的诏书,口气之激烈,丝毫不给倭人以解释的机会。与此同时,鸿卢寺的衙役们在诏书发布的同一时间,早已经将在长安的各个倭人派来的遣唐使全部拿下,都给送进了长安和万年两县的大牢里,一时间这两处的牢房是人满为患。
也是几乎在同一天,中原各州都将在其境内活动的倭人遣唐使全部拿下,朝廷之所以拖延到重阳节前一天才发布诏书,就是要事先派人到各州各道去通知,等到中原各州都得到通知了,统一行动,立马拿下,而等到偶尔有那么一两个漏网之鱼想要通知更远的地方的同伴时,朝廷的诏书却是比他们还要快上几天,也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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