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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要找咖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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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野猪肚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只白雉,本地叫白环的,这也是好东西,王况小时候曾经吃过一次,那个味道是一辈子也忘不掉,只需要放一点点的盐去炖,不用再放其他任何佐料,其味就鲜美无比,什么鲍参鱼翅之类名贵的食材,连白环的百分一鲜美都达不到。光是鲜美还不能形容白环的味道,二十多年过去,王况至今还找不出一个贴切的形容词来形容他当初吃到白环肉,喝到白环汤时的感受。

但野猪肚和人参鹿茸一样,都是属于大补之物,不能多吃,多吃了反而伤身,但那些厨师并不知道这点,一听到王况说野豚肚是“一斑抵千金”就都慌了,连忙道:“小东家,此物既然珍贵,还是小东家您多吃点,将养将养身子的好,某等命贱,且身子骨又壮实,不需的。倒是小东家,得要多吃好点,不然某等出去,要被大家戳脊梁骨呢。”

“无妨,让你们吃,你们吃就是了,这是好东西没错,可好东西也不能多吃啊,人参够好吧?可你们敢整根的吃下肚么?”

那些厨师一听,嗯,是这么个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但心里却是记上了王况的好,这要是换了其他人家,哪里轮得到他们吃这样的好东西,主人家是傻的么?用这好东西去多和有利害关系的亲近亲近,那比送金山银山都强。

白环也是大补之物,但没野豚肚这么烈,其价值主要还是在味道上,不光汤美,肉也是很嫩的,没有家养的鸡那样,年头一高,肉就变得比较柴。一只白环杀好也有大约一斤多重,比家养的鸡那是轻多了,建安的芦花鸡,要是养得好的,宰杀起来能有三四斤重,这还不是最重的,王况以前家里就有一只大公鸡,走起路来咚咚有声,足有十五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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