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随云偷眼看处,但见来人袒胸露乳,却是一派北地人士的豪迈。最引人注目的,则是他手中的那柄大剑,但见那剑起码有一尺宽,脊厚刃钝,仿佛没有开锋一般。剑身也是灰突突的一片,根本看不出什么玄虚。
李随云并没有在意这人的表相,他眼中反倒多了丝惊讶。观兵即可知人。
看这人的兵器,这家伙绝非等闲之辈,整个就一暴力分子。那没有开锋的巨剑,看上去有些笨拙的感觉。但只要是一个打斗经验丰富的人,他们都会意识到对方的可怕。
这样的兵器通常做为骑兵的首选,因为在砍劈过程中,兵器太过锋利,很容易卷刃。而骑兵借助冲击力,虽然兵器并不锋利,依然可以将敌人的头颅削掉。步兵则很少使用这样的武器,因为那对臂力的要求太高了。绝大多数步兵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可眼前这个人偏偏选用这样的武器,不是对自己的武技有着强大的信心,就是拥有巨大的臂力。
看着对方的模样,李随云心中不自觉的浮现出一首诗来:“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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