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完什么的自然是开玩笑的。
事实上庄明歌也差一点以为自己真的要完结了。
被召唤出来的恶魔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把自己的脑袋打成稀巴烂什么的,太过于猎奇了有木有,原本召唤恶魔什么的是这么可怕的行为啊。
为什么笔记上没有这样可怕的记载啊。
坑爹了这是。
在一间豪华瑰丽,即使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也逊色一筹的房间里,庄明歌站在一个巨大的镶着钻石,金色边框的镜子面前,注视着镜子中的男性。
穿着华丽一看就知道很值钱的短袖衬衣和牛仔裤,有着淡淡的阳光气质,一头浓密的黑色碎发,但眼瞳却是蓝色的,这就是现在的自己,一名中西混血儿。
虽说是混血儿,但除了蓝色的眼瞳外,一点也看不出其他西方的血统。
自己重生了。
庄明歌很清楚,虽然重生一般都跟穿越混搭在一起,相伴相随,但庄明歌清楚自己并没有穿越,依旧在地球,只不过地点是英国的一所学院宿舍。
他还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死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自己的死被定义为入室杀人,比如临海市,比如自己的学校什么的。
唯一遗憾的是庄明歌这个人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自己现在的名字是叫做……
易·巴雷特。
不过庄明歌并不承认这个名字,我叫庄明歌,他站在镜子前对自己说,这是我活着的唯一证据。
在他的心脏内部,有一个漆黑的种子,随着自己的心脏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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