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常情:事不关己,关心则乱。
身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金疮药,熊储只好把万福楼的所有小厮都找来。
惊动了整个万福楼,熊储总算是勉强凑了一些金疮药。
可惜洛修全身都是伤口,仿佛惨遭凌迟毒刑之后的模样,少量的金疮药根本无济于事。
一共二十三剑,也就是二十三个伤口。每道伤口深度五分,一模一样。
这不是要杀人,因为杀人只需要一剑。
既然不是要杀人,那就是要虐待,或者是逼问口供。
洛修的武功不弱,熊储是知道的。
能够让洛修没有还手之力,那个人绝对算得上一流高手,因为熊储自己办不到。
既然是一流高手,如果要逼问口供,根本不需要用剑。
比如说分筋错骨手,就可以逼问口供。
作为一个一流高手,使用分筋错骨手没有丝毫难度,比二十三剑简单多了,效果也好多了,还不会搞得血淋淋的。
万年童子洛修身中二十三剑,体内的血已经流干了。
之所以现在还活着,就是丹田之中还有一丝内力支撑,维持着随时都会熄灭的生命之火。
熊储没有办法给洛修治疗伤口,只能每隔半个时辰就输入一股内力延续他的生命。
因为伤势太严重,已经不适合长途奔波。否则的话,熊储已经连夜把洛修送到洛阳,然后找郎中治疗。
按照万福楼的账房、小厮们所说,这附近没有高明的郎中,现在只能等到天亮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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