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差点儿致命的那一枪是杨仙凭着直觉突然拉了他一下,陆霄才大难不死,她是感激的。
杨仙是让人讨厌不起来的情敌。她克制、得体、大方,不屑于强行加戏,也不耻于给别人下绊。
她就是喜欢而已。人的情感不受人主观控制。但除了一腔喜欢,她什么都没做。要不是傅来音敏感,她可能还看不出杨仙的喜欢。
看出了傅来音也做不了什么,因为杨仙没有做错什么,她甚至很佩服杨仙,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君子成这样。
你要说她不够喜欢,也不是这样的。她抱着傅来音上救护车的时候,可能也是第一次看到陆霄那么虚弱,她的手软了一下。
陆霄从手术室推出来的时候,傅来音也看到了她转过身的眼泪。
她克制她的喜欢,已经做得足够好,好到在得知陆霄已经认定傅来音的时候主动去鹭市,默默而不甘心地来,默默而潇洒地去。傅来音无法将她只当作一个情敌。
傅来音借口去拿药单,把空间留给二人。
半个小时后她回来,杨仙在走廊尽头抽烟。杨仙见了傅来音,朝她招手:“妹妹,过来。”
傅来音走近了,她说:“你想要什么,可以直接跟他说。虽然会少许多惊喜,但也少了许多误会。”她笑一下,“他这人就是这样,直接简单,感情观很朴实,是个过日子的。”
傅来音吐槽道:“但也没见过在卫生间求婚的吧?”
杨仙哈哈大笑。她将烟掐掉:“行了,你俩的事我不多嘴,好就行。”冲傅来音一笑,挥手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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