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半,炽热的阳光尽情的炙烤着大地,仿佛要蒸干每一丝水分。
但告别岛四面环海的地理优势让它无惧阳光炽烈,温柔的海风带来了广袤的水汽,这样温度还是一样高,可只要不在阳光下暴晒,那吹着海风,就不会感觉天气多糟糕。
有些水气充沛的地方,夏天会让人感觉仿佛身在蒸笼中,而如告别岛这种地方却不会,因为它们隔着海洋太近了,海洋上吹来的海风,永远都是凉爽的。
告别镇人毕竟少,每天从圣约翰斯开过来的轮渡只有两趟,上午九点半和下午两点半。
秦时鸥开车提前等在了码头上,两点四十分,一艘已经有些古旧的客轮靠上了码头,几个零零散散的行人走了下来。
小镇只有这么大,低头不见抬头见,秦时鸥基本上已经把人认全了,所以当一个提着小皮箱、带着大墨镜的金发青年走下码头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比利-斯特默。
比利-斯特默也一眼认出了秦时鸥,码头上就这么一个华裔,很好确认身份。
秦时鸥走上去伸出手,使劲握了握比利的手掌道:“我是秦,伙计,欢迎你来到告别岛,路上比较累吧。”
比利看上去二十七八岁,身高一米八左右,骨架粗大,金色短发剪得很短,一根根竖立着,好像头上长满钢刺一般,这样让他看起来侵略性十足。
他穿了一件NORTH-FACE的T恤和耐克的七分裤,满身朝气和活力,代表了美国的青年,自信、桀骜、勇敢、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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