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中,职业前途管理是重要的内容。在人事科下设了职业管理组。由一名警司主管。职业前途管理,是按警队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员岗位的缺额情况进行调配。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初级警务人员和督察级警务人员两个层次管理。其主要内容有: 1.初级警务人员(含警署警长、警长、警员)的职业前途管理:
①提名初级警务人员参加海内外专业性的训练课程;
②监察初级警务人员的委任;
③统筹“具有督察替质人员”,即初级警务人员的晋升督察计划;
④统筹“遴选委任计划”,即警署警长晋升督察计划;
⑤统筹晋升警署警长、警长计划。
⑥专业人员、专家的调配工作。
根据上述几项任务,初级职业管理组在人事调配上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调派工作:①各总警区初级警务人员分布情况;②策划及调配初级警务人员配合各总警区日常运作需求;③策划及调配专家人员以配合个别单位的需要。
2.督察级人员职业前途管理:
督察级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发展需求提出个人适合什么岗位的申请,由职业前途管理组根据岗位情况进行调配,如有空缺,可以调派他们到适当的岗位。在调配中,要发现和挑选适当的督察级人员接受本地或海外训练。根据考核的推荐结果,处理见习督察的实任及督察的晋升事宜。
香港警队职业前途管理每年定时研究,全部职位公开,人选程序公开,条件公开,层层把关,透明度高,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事管理的片面性,使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晋升,可以调动警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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