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王安石起初打算仅在陕西一路执行,为何选在陕西,因为有李参执行青苗钱的底子在,不会让百姓感到哗然。
王安石与吕惠卿商议好后,将此策出示于苏辙。
小苏便说了一句话:“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
确实相比于宋朝害死人不偿命的高利贷来说,青苗法的二分利,那是好得不能再好、低得不能再低的利息了。
但小苏又说道:“不过出纳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
意思上有上面的政策,下面有下面的对策,一旦执行下去,不可能象王安石所说的那样不仰配。
“钱虽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恐鞭笞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
一旦置法,必会产生抑配,一旦抑配结果就是借钱容易,还钱时大家都不想还了,到时候州县怎么办,抓人,笞打,催还,事儿也就来了。
“唐朝刘晏掌国计,也没有假贷过,有人献计,刘晏说,使民侥幸得钱,听之不还,国家会有损失,但若是让小吏倚法督办,又非民之便。所以我不同意假贷。再说有贱则籴,有贵必粜,以此四方无甚贵无甚贱,何必用假贷之法。刘晏所说的,就是汉时常平仓法。今此法具在,只是患不修。公若诚有意于民,举而行之,而刘晏之功则立。”
不就是想救民吗?
将常平仓漏洞堵上,粮贱时大肆买粮,粮贵时再将粮食卖出去。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360lele.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