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制血参丸,对郑彬来说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不到一个小时,身前的那团血雾已经变成了十三团各自旋转的小血球。
随着郑彬轻声顿喝,小血球瞬间定住,郑彬伸手一抄,掌心多出了十三颗血参丸,如南红玛瑙般晶莹血亮,散发出人参那种淡淡的苦香。
郑彬脸上露出喜色,这十三颗血参丸,用于修炼上的效果比上百颗血魄还要好,足够他使用一个月了。
“嗯?”郑彬看到手术台上的英子,沉吟一声,道:“没有你的出现,我无法得到半株百年人参,送你一颗血参丸又有何妨。”
血参丸不同于血魄,凡人也可服用,而且没有血魄霸道的副作用,郑彬把豌豆大小的血参丸塞到英子嘴里,灵气一抚,血参丸顿时化开,顺喉而下。
血参丸乃是大补气血的丹药,作用在英子身上,比灵丹妙药还要神奇。
因为从中医理论上来说,英子的病症,根子就是气滞血瘀,血参丸正好对症,效力如同攻城拔寨,更像是推土机一路平推。
每当郑彬拔出一根针,血瘀便会喷溅而出,针被拔干净,英子的脸也变成了京剧当中的大花脸,红脸的,白脸的,黑脸的,都在英子这张脸上开会了。
郑彬目光如炬,透过英子满脸的血污,看到原本松弛如老妪的那张脸,已经恢复如初,恐怕比原来还要好,什么美容针,肉毒杆菌,通通不够看,效果差了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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