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笼罩了大地,鲁军阵地上,军乐队吹响洋号,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的歌声,在阵地上弥漫。军官抓紧时间,给自己的皮鞋上打鞋油。鲁军军官作战守则:即使战死,也要皮鞋鲜亮。一些会写字的官兵,则就着昏暗光,伏案疾书,给家中留下最后的嘱托。
会写字的兵,成为最受欢迎的群体,不认识字的,将香烟或是肉罐头拿出来打点,请对方为自己写一封家信。即使要死,也总要给家里留点什么。
“告诉娃他娘,带着娃改嫁,莫让他受委屈。还有……让娃长大了,也要为大帅效力。”老兵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写信的士兵已经不住的打瞌睡,他实在是太困了。再说,他认识的字,其实也没有那么多,写起来很是吃力。
“你这困的厉害,还是赶紧去睡,我来写吧。”
灯影一花,这处小房间里,忽然走进一人。几名士兵都一惊,手刚刚放到枪上,却马上松开,困意随着风,消逝的无影无踪。
“大帅!大帅!”站在房间里的,居然是身穿大礼服的赵冠侯,在他身旁,都是带左轮的警卫兵。守卫这处小型堡垒的士兵,全都变的兴奋又紧张。不住的拍打着身上,低头检查,生怕哪里有一丝不得体。
赵冠侯笑着从士兵手中接过笔,对老兵一笑“你想写什么,我给你写。别拘束,大家都是弟兄。不管是来自陕西还是苏北还是淮上。在一个锅里吃饭,就是兄弟。怎么样,这回我们的敌人很厉害,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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