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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明末大乱斗 第十三章 崇祯四年的二十七个瞬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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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个瞬间:蛰伏的荷兰人。

崇祯四年,公元1631年冬,台湾,大员港(现代的台南市安平古城)

虽然此时已是冬天,但在台湾,除了早晚时分稍有寒意之外,白日里的天气依然还算温暖。

迎着阵阵清爽的海风,一个衣着奢华的中年荷兰男子坐在大员港荷兰商馆的阳台上,一边惬意地沐浴着明媚的阳光,一边挥舞刀叉,享用着一份由炸肉排、烤鱼、菜汤、糕点和水果组成的丰盛午餐。

此人神态高傲而又凶残,目光犀利,前额宽阔,嘴边留着两撇细长的八字须,使他的脸显得更加瘦削。在沐浴了多年热带的阳光之后,他曾经苍白的皮肤也早已变成古铜色。这个人就是第五任荷兰东印度公司驻福尔摩沙行政长官:汉斯。普特曼斯。他有着荷兰东印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有的一切特征:精明、冷酷、工于心计和坚忍不拔——唯有具备如此素质,才能在陌生的异域立足打下一片天地。

不过,今天的普特曼斯总督显然有些不佳,只是草草吃了几口,就把还剩下大半饭菜的白瓷餐盘推到一旁,然后端起一杯朗姆酒,一边小口抿着,一边俯瞰着阳台外面的大员港风景:波光粼粼的大海、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还在修建之中的热兰遮城堡、永远热闹喧嚣的酒馆、街上喝得酩酊大醉的水手和土著——荷兰人从巴达维亚运来大量的亚力酒,又从海南岛运来朗姆酒,专门用来向土著交换皮货。因为让土人染上酒瘾,乃是大航海时代许多贸易公司的惯用手法。文明程度较低的土著一般不需要买太多的零碎玩意儿,要迫使土著经常来做交易。只有在烟酒之类戒不掉的嗜好品上多动脑筋。土著一旦染上酒瘾,就成了东印度公司可以任意盘剥的可怜虫。从美洲到非洲再到香料群岛,大航海时代的世界到处都在上演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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