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郑翰学走到祠堂门口,一个年轻人就出现在祠堂门前。
这年轻人和在场所有人的装束都不一样,不是长袍短褂,也没有锃亮的脑门,平头夹克衫工装裤短靴,配合着一脸刚长出点头的胡茬子,看上去真的是干净利落器宇轩昂。
见到郑翰学,年轻人一步迈进祠堂在门口乖乖跪下,看的跟着年轻人到门口的两名随从瞠目结舌。
“孽子——你还知道回来!”郑翰学声音颤抖,眼角有浑浊的老泪在晶莹,手中的拐杖高高举起,却怎么也打不下来。
这位年轻人就是郑翰学的儿子郑凌风了。
祠堂里众人也不是看热闹的,顿时一拥而上劝的劝,拉的拉,不让郑翰学真的当真打下去。
已经和儿子分别了三年之久,郑翰学有哪里舍得真打,只不过是做个样子,见众人相劝,马上就顺势住了手。
“——我到了兰芳就加入了‘保护伞’,这是陛下麾下的一个安保公司,名义上是公司,其实成员全部都是军人,借着公司的名字做一些军队不方便出头的事,在兰芳的三年里,我先是加入兰芳国籍,然后去了海军,后来又加入到武胜侯爷的海军陆战队,这一次正好随舰队出海,到磅逊湾办点事,就顺道回来看看——”待到众人都坐定,郑凌风说起这些年的经历,虽然说得简单,也能听得出话里的刀光剑影。
磅逊湾在21世纪叫西哈努克市,现在是法属印度支那的一部分。郑凌风说的话也是半真半假,所谓的“顺道”实在是牵强,毕竟磅逊湾距离帕多并不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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