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冥对南村还是挺有感情的,他很小的时候,每逢放假都会回来住一阵子,直到学业紧张了,才不再回来。
回去的路上,南冥指指点点,告诉李世刚自己小时候的一些故地。
挖果泥的河沟,摔过屁墩儿的大树,差点淹死的小河。
听着南冥的介绍,李世刚忍不住摇头,他做梦也没想到,身边这个以懒惰为名的男人,七八年前,也是一个人见人厌,狗见狗憎,爬树摸鸟,下河抓鱼的熊孩子。
这么一想,李世刚就觉得长大真可怕。
那边南冥没发觉李世刚的想法,还在那边得瑟,说着自己当初爬树祸害小鸟的丰功伟绩:“以前就从这棵树上摸了不少鸟蛋,还烤过不少小鸟吃,如果放到现在啊,我恐怕也要被那些爱鸟人士喷死了。这事儿一定要保密,保密!”
南冥听说,市里甚至打算举行个观鸟活动,请他当形象大使呢。
如果这些人知道南冥小时候干的那些事儿,恐怕先把他推到火坑里去烧个三天三夜的。
李世刚就笑,南冥把这些小时候的趣事说给他听,更让他觉得南冥一点没变,还是之前那个南冥。
常言道: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南冥觉得,南爸今年开着自己的沃尔沃回乡,就有点这么个意思。
不过南爸这个炫富炫得有点低调文艺,南爸在后备箱里面准备了满满一后备箱的礼品,有一些是南冥从青阳带回来的,有些是南爸自己买的,唯一的共同点是没一点便宜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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