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记住,一定要服从命令,大家在野狼谷的四周设下埋伏,只要辽狗进去,就要不惜一切,把他们全都消灭掉!”
马汉疑惑道:“二郎,你怎么知道辽狗会去野狼谷?”
“我当然知道!”
王宁安微微含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会把他们送进野狼谷!”
……
韩千寿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抓着装酒的皮囊,拔掉木塞,倒一口浓烈的酒水,喉咙和食道都燃烧起来,别提多舒服了。
他记得爷爷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骑最好的马,娶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他爷爷的一生,前两条都做到了,唯独酒水,怕是比不了自己了。韩千寿十分得意,三十几年的功夫,大宋越发富庶,多余出来的粮食越来越多,朝廷不在限制酿酒,随之而来的是酒水空前大繁荣,种类数百,各有千秋。
宋人最喜欢的当属黄酒,不过韩千寿却钟爱辛辣刺激的烧酒,喝完之后,浑身都暖和,别提多舒服了。
如果有机会,他真想一直晕晕乎乎醉下去,那才是神仙的日子。只是他现在处在大宋的境内,必须多加提防。
恋恋不舍收起了皮囊,继续往前走着。
“启禀大人,前面有伙人,还有好几驾马车。”
“正肚子饿呢,就有人送来了!抢了!”
辽兵蜂拥而上,他们奔跑出来四五里远,前面山洼果然有几个人,正围在一起,外面放着马车,车上装着收拾好的猪肉,一扇一扇的,堆得跟小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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