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利的命令下,几十个骑兵和摸扎一起赶着马去了云州。
托他们的福,老刀第二天很早就收到了这一千匹白马,所以老刀很满意。
“摸扎,这次的马货色相当不错,我很满意!”
老刀看得出来,这次摸扎拿来的马看起来很壮硕,比他以往在云州贩卖的质量要好很多。
听到他的夸奖摸扎也很高兴。
“那是当然了,我们是朋友嘛!”
老刀才不相信他的鬼话,也不和他墨迹,直接搬出一个大箱子来。
“啪!”
箱子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金灿灿的,十分动人,摸扎瞬间动容。
“这是……黄金?”
老刀顿时微笑着点了点头。
“路上不方便,而且我知道云州这边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个。”
摸扎的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喜欢……喜欢……”
同等价值下,大唐百姓普遍喜欢铜钱,而商人则喜欢白银。
所以黄金其实在大唐基本都不怎么流通,它一般都是作为一种商品而存在的,而不是货币。
在郑子文看来,物尽其用才是好的,所以他才让老刀去边关都用黄金交易。
等突厥被打败的时候,也方便大唐的将士们把钱带走。
郑子文觉得自己挺为突厥人着想的,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感谢自己。
买到马之后,老刀花了几贯钱雇佣了几个人,然后赶着马就回恒州了。
赶马需要的时间和赶牛可不一样,效率那可是快了不止一倍,只用了两天的功夫,老刀就赶着一千多匹马回到了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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