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亮起来的时候,安西军卫队已经吃好早饭,收拾停当,准备出发。
在这之前,被挑选五名最精锐骑士早已带着三样“宝物”,飞也似的驰向长安方向。
因为王承恩的建议,高仙芝宣布任命萧去病为骑曹参军,致果校尉,萧去病正式成为安西军的一员。其他安西军士虽然不知道情况,但昨天是见识过萧去病的本事的,军中最佩服的就是勇士,也很快就接受了他。
萧去病骑在马上,回头望去,东面天际喷薄而出一片红光,照在孤零零的河苍烽上,在黄沙戈壁洒下一片金黄。萧去病意气风发,安西,老子来了。
趁着天凉好跑马,五十三人的骑队已经小跑起来。人数虽然不多,但马却有一百二十匹,真的跑起来也颇具威势,在背后拉出道道烟尘。
萧去病控马技术一般,多亏扎了十年的马步,感觉自然而然就会骑马。他不紧不慢跟在队伍中间,听着周围骑士旁若无人的高声谈笑,前后唿哨应和。每个骑士都意气高昂,意兴勃发。这就是大唐军人的气质,任何时候都是高昂,桀骜不驯的。
大唐军人是充满自信的,甚至是骄傲的,说不出的彪悍,说不出的豪气。萧去病置身其中,也不由得血脉贲张,沉迷其间。
大丈夫生当如是,骑快马,开硬弓,纵横天地间。
顾小俊还是被安排在萧去病身边教他说唐音,他也没搞清楚,怎么这小子一夜之间就加入安西军,变成了致果校尉,比自己整整高了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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