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凤先右手鲜血淋漓,只是一瞬间,脸上已经布满了汗珠,他看着犹自在地上乱蹦的两根手指,一脸的难以置信之色。
他为人傲气,一向不肯服人,当初百晓生排兵器谱,将他的银戟排在第五位,这在别人看来已经是极大的荣誉,但在他看来却是极大的侮辱。
但他又知道百晓生绝不会看错!
不论百晓生人品如何,但他的眼光却是独步江湖,这一点没有任何人能否认。就像秦桧蔡京的书法,其人虽废,其字流传!
一个人能力的大小,有时候未必与他的道德水准持平,古往今来此例多多,百晓生也只是其中一个罢了。
但他已经将他的银戟练到了一个瓶颈,他深知自己即便是再下功夫,也不能突破旧日的藩篱。于是他将手中戟废掉不用,开始修炼另一种功夫,那便是他这只手,右手,右手的三根手指!
他这么一练便是十年!
如今自感修行有成,足可与天下群雄相争,于是他走出了家门,想要向排在自己前面的几人邀斗。
他前几天刚刚遇到林仙儿,温存一番之后,在小镇上又遇到李寻欢,于是他拦住李寻欢,想与他战上一场,重论名次,但被李寻欢拒绝。李寻欢当时以为胡疯子真的是铁传甲,哪里有功夫与他对决,他让铃铃替他传话,说要想比斗,那便在小镇上等他几天罢。
然后吕凤先与铃铃开始等,在等待的同时,铃铃献身于他,成了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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