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隐于市,不亦乐乎,莫忘信诺,自取烦恼。聂欢这小子,究竟是什么意思?莫名其妙地给我送来这十六个字,究竟想干什么?”
常剑南看着手中一张撇捺似吴钩,墨迹犹淋淋的信纸,轻轻地蹙起了眉头。思绪却是不由自主地回到了当年金戈铁马、烽烟冲宵的战争年代,耳畔似乎又响起了声嘶力竭的厮杀声、铿锵的兵器碰撞声。
那时候,唐军虽然举起了义旗,但他们的队伍依旧采用的是大隋军制,他是鹰扬郎将,张二鱼是他的副手鹰击郎将,而聂欢,那时还只是一个青葱少年,在他军中任一个队正。
一晃儿就是十几年过去了,如今的他鬓边已经斑白,再不复当日骁勇军将模样,却不知那个意气飞扬的少年已然变成了何等模样。
自从安葬了他们一直追随的、情愿为其奉献生命的那个了不起的女人,能把他们三个桀骜不驯的豪杰维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也就断了,再不曾相见。
想到那个女人,常剑南情不自禁地又推开了窗,望向终南。
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
他们的一段孽缘,缘起于彼,而最终,她选择了长眠在那里,常剑南知道,她是以此举表明她的心迹,她的心中,终究还是爱着他的。
想到这里,常剑南已是泪光莹然,眼中的一切,都模糊起来,依稀幻化成了她英姿飒爽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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