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的狮军团久经战阵,每一个兵卒都是从其他兵团里表现出色的老兵调拨过来的,没有一个是新兵蛋子。
战场之上一个老兵的存在,比十个新兵蛋子更加有用。
一支精挑细选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兵卒自然有着可怕的力量,几乎不用多余的指挥,前锋骑兵的兵士已经知道如何破阵。
他们在西方纵横无敌,不只一次遇到以步战骑的局面。面对长枪阵,也自有心得。
阿拉伯骑兵战马都装有前胸护甲,他们一个个以战马的前胸护甲撞向了唐军的长枪,同时将手中的骑枪脱手射了出去,先一步远距离,射乱敌阵。
趁着前方枪阵兵士倒下的瞬间,凶狠的撞击了上去。
结果阿拉伯骑兵居然立损五百骑……
莫斯雷马萨心底有些绞痛,他不是不清楚舍弃战马带来的天然机动性,以骑军正面破开步阵,绝不讨巧,开路骑卒必然要死于撞阵途中:只是裴旻选择的位置太过鲜明,易守不易攻。在狭长的甬道里,骑兵无法迂回绕后。单纯的以步卒冲阵,确实可以避免这种损耗。但是步卒的冲击力,哪里比得上骑兵?
唐军有三路军随时可能赶来支援,用步卒跟裴旻在这甬道里打消耗战更加愚蠢。
到了这一步,莫斯雷马萨也豁出去了,下了血本,直接以骑兵正面冲击长枪阵,用骑兵的血肉冲击甬道。
可他怎么样也想不到损失的居然是这般惨重,裴旻布下的步阵防御是如此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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