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月二十六日开始,一直到十一月二十六日,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由石越口述为主,唐棣、李敦敏、桑充国分班纂录,最后统由柴氏兄弟撰写定稿,六人忙了个马不停蹄,终于在计划的时间里,将一部《论证正义》的初稿写了出来。石越因为过分耗费心智,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这部《论语正义》是以后世钱穆《论语新解》、程树德《论语集释》为基础,由石越回忆写出。整部书虽然杂取二家释义为主,却也颇有一些石越自己的理解与解释,同时石越对钱穆的许多现代思想也做了更委婉的处置,因此公平地说,这部书同时也是石越本人智慧的体现。当时朱熹尚未出生,这部《论语正义》因为以钱、程二家学说为本,所以自然也网罗了朱熹以降许多学者的卓见,在当时来说,完全称得上是极具创见的学术著作。
这部书在写前面一半时,唐棣等人还偶尔会问难辩疑,到了后半部,石越越说越熟,五人几乎已经把他当成生而知之的圣人转世了。
石版《论语正义》全篇洋洋二十余万言,是以类似于朱子语录的白话写成,体例仿照前书,先是集解释义,然后阐叙论语大义。其书最为独特之处,就是石越在这部书里采用了一整套标点符号!
石越又与桑充国一起撰写了两个前言,一篇介绍全书的体例与作者的用心,一篇则是倡议采用标点符号,并且详细解释各种标点符号的用法。虽然古代的“者也”之类的语气助词实际上有标点符号的作用,而且也有简单的标点符号,但是应用并不广泛,甚至还受到一些读书人的抵制,所以断句不一引发的歧义,始终存在。便是这部《论语正义》里,石越对某些话的断句在其后甚至引发了士林大辩论,较著名的例子便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历代断句,都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而石越用钱穆的断法,读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整句话的意义顿时截然相反!凭借着《论语正义》巨大的学术声誉,以及类似辩论带来的震撼性影响,标点符号后来很快得到官方的认可并风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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