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绍的行军速度极快,这得益于当初北伐时他利用“职务之便”,给洛水大军留下了大批的战马。
其实正常行军时,骑兵都很少真的骑马,因为马的体力也是有限的,脚下就算钉了马掌,在长途跋涉之后也容易磨损残缺甚至将马蹄暴废。所以军队里的战马比人金贵得多,他们不仅吃得比人好,平常还需要战士的小心伺候。不能让它们生病不能让他们打架,更加不能虐待或是遗失。
洛水大军的战力极强,一个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他们的马匹装备率极高。越骑人均拥有三匹马,武骑人均两匹马,就连步兵和后勤火头军也是人均一马以上。在如今的冷兵器时代,战马多就意味着部队的机动性够强。
“兵贵神速”在冷兵器时代的优势,完全可以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吐蕃与突厥的骑兵之所以难缠,就是因为他们的骑兵部队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完全占据战场的主动权。
从洛阳到洮州两千多里,按大周军队正常的行军速度怎么也要走一个月。但是薛绍只用了八天就抵达了灵州大都督府境内,平均每天的行军速度高达两百多里,把狄仁杰都惊呆了。比薛绍早了几天从长安出发的娄师德后勤部队,才刚刚抵达庆州已经落后了薛绍几百里。
狄仁杰问,薛公怎会来得这么快?这样的行军速度,可能会把军队都拖垮了,又如何再战?
薛绍就说,军情如火我只能赶快。现在我准备整休数日歇养人马,在此期间我要征兵五万并广纳粮草,还请狄公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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