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诺曼、莱斯利、埃里克、丹尼尔、戴维来得很快,既然有机会搭上鲜花镇这股上升势头,肯定要积极主动一点。
他们要么是平民,要么是贵族次子,上升渠道狭窄。类似鲜花镇这样的机会,一生中可能遇不到几次。
李斯特在城堡中接待了六名大地骑士,没有太过于热情。
或许一个月后,这六名大地骑士中的几位,就会离开鲜花镇——追随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一个月时间的磨合,足以确定彼此之间是否应该建立追随关系。
翌日清晨的骑士广场上。
红日从东方升起,云朵在西方散开。鲜花镇男爵李斯特·郁金香,一身精钢盔甲,腰悬红血剑,手握精钢盾牌,第一次身披如此醒目的骑士装扮。
英俊的脸庞被头盔的面甲遮挡。
只有蓝宝石色的瞳孔透过网眼,熠熠生辉。
红色的披风在身后飞扬,黑色的骊龙马装点着银白色的马铠,与银白色盔甲连成一片,黑白红三色耀目刺眼。
精钢盾牌上刻画着一朵盛开的黑色郁金香,那是属于鲜花镇、属于李斯特的标志。包括骊龙马身上,也铺垫上一块绣有黑色郁金香的棉布垫子,与其说追求骑乘舒适,不如说是骑士身份的炫耀。
贵族,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的确有些妨碍骑乘,但在平民眼中,这些都属于高贵的象征,能让人狂热。
他驾驭着骊龙马在广场上缓缓走动,目光隔着面罩,一一打量列成一队的骑士们,观察他们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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