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齐一屁股坐在小小的帐蓬内,脱下靴子和袜子,看着脚上一个个的大血泡,龇牙咧嘴,伸手摸摸两个肩膀,只怕上面的光景比脚下好不了多少。他哪里吃过这种苦?这一路上,只不过是靠着一口气撑着罢了,一是不想折了父亲的名声,二来,他也是真不想向这个樊大胡子折腰。
这樊大胡子摆明了就是故意折腾他呢。
帐蓬帘子被掀开,两名士兵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手里用头盔西兜了一盔热水。
“殿下,这血泡必须今天都戳破罗,不然明天更受罪。”两人蹲了下来,将闵齐的脚抬了起来,搁在自己腿上,另一只手已是摸出了一根针,手法利落地替闵齐挑着血泡。
闵齐丝丝地抽着凉气,眼神却瞄向外边:“樊大胡子呢?让他瞅见,又要收拾我们。”
“不见了!”一名士兵道:“神出鬼没的,也不知肚子里憋着什么坏水呢?这才走了三四天呢,一天才走二三十里,他故意拖着行程。要是急行军的话,最多六七天,我们就能走到昌渚去。”
“全副武装还扛着这么多东西,我们吃得消,那些新兵受得了?”另一个摇头道:“受不了的。别看大胡子凶神恶煞的,但带兵其实还真是有一套的,这样循序渐进,几百里走下来,这些新兵的确要上一个档次。”
闵齐有些好奇:“你们那个时候,也是这样吗?”
士兵笑道:“殿下,咱们烈火敢死营的训练,比这可残酷多了,烈火敢死营以前都是从各部之中抽调老兵,这两年才开始招收新兵,那淘汰率,呵呵,一百个里,能留下来一个吧。这一百个人,可都不是什么也不懂的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都是那些身经百战的将军校尉家的孩子,从小就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的。相比起我们那里的训练,这只能说是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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