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不喜欢这种狩猎式样的作战,他的军事高贵病一旦发作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可挽救的余地。
身为一个枪骑兵,霍去病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冲锋,多年的兄弟了,云琅对他这个坏毛病深恶痛绝。
说过无数次,他依旧没有改正的意思。
他就是喜欢举着长枪带着部下排成阵列,冒着箭雨龙卷风一般的杀进敌阵。
然后在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从而让他的男性荷尔蒙的分泌达到最高……
没错,霍去病说过,他就是喜欢这种感觉,自从上回在甘泉宫这么干过之后,他就永生难忘。
李敢居然也说他喜欢那种感觉,至于曹襄,更喜欢站在坚实的刀盾兵后面看着对面的敌人被他指挥的弩箭彻底覆盖。
如果一次覆盖之后,敌人死不完,他不介意再来几次,直到最后一个敌人被弩箭杀死。
如果可能,不跟敌人接阵就杀死敌人是他平生最大的希望。
匈奴人偷袭的时候正是五更天最黑暗的时候,那些黑乎乎的尸体刚刚被打捞上来,天边就出现了一丝鱼肚白。
十四个人……
军卒确定没有别的匈奴人了,就这十四个人。
云琅看了两三个,就叹息一声离开了。
谢宁面无表情的道:“匈奴人就不会游水,所以,来偷袭的只能是汉奴!”
曹襄也没心情看了,随着云琅去了河边洗手,霍去病倒是看得很仔细。
不仅仅看了面容,还仔细的研究了这些死人的手脚,然后对谢宁道:“都是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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