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小的时候,让哲言给养成了一个喜欢整天往山头上跑的野孩子。以哲言的尴尬身份,部落里即便有什么活动,大家也都会自动忘记他们的。后来又跟着北释,北释喝多了连自己叫什么都不记得,更不用提什么三节五日二十四时令之类的事。
因此他还是第一次知道,还有“生人礼”这么个东西,并且颇为隆重。
有时候,人死得多了,人命就显得不值钱起来,却原来在他们刚出生的时候,也曾经受到过整个部落集体庆祝的待遇。
人们围坐成一圈,胖胳膊胖腿的小孩被光溜溜地放在一个大托盘里,在长安看来,这个形象就像是盘烤乳猪,由孩子的阿爹吉拉平平稳稳地捧着,捧到每一个人面前来。
托盘的另一边放着一小碗水,每个人都要用拇指蘸着水,在婴儿的额头上按一个印,代表祝福,水碗旁边有一个小油灯,上面点着一个豆大的小火苗,虚虚地架着一个东摇西摆的小铁棒,铁棒的末端拴着一截极短的线,系着一个铃铛,但小铁棒总是乱动,火苗几次三番险些燎过系着铃铛的线,可是都没能把它烧断。
但就在吉拉把他的儿子端到长安面前的时候,小婴儿不耐烦地蹬了蹬腿,刚好踢到了水碗,小东西脚劲还挺大,把小水碗碰得往旁边倾斜了一下,刚好撞到了拴着铁棒的地方,铁棒嘎吱地倾斜,不偏不斜地卡在了火苗上,绳子一下子被烧断了,小铃铛掉进了水碗里,发出了一声脆响,水珠溅到了长安的眼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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