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不变。
八月盛夏,天气酷热,时值傍晚,暑气不减。
她穿着淡蓝色长袖雪纺衬衫,牛仔七分裤,露在外面的脚踝红了一圈,都是小山包,被河边的野蚊子咬的。
陆胤霆弯腰蹲下来,掏出一个粉色的小瓶子,拔掉瓶盖,在她的脚踝处来回涂抹,“我怕不回来,你会别的男生叼走。”
涂抹在脚踝上的液体清凉止痒,沈依依站着不敢动,低头看他手上的东西,原来是效果很好的驱蚊止痒液,进口货。
她抬头环顾四周,辛亏周围无人经过,要不然又被传出绯闻。
“别贫,你怎么来的?”
“坐车来的。”陆胤霆站起来,把驱蚊止痒液送给她,“庞勋在酒店等我,我明天早上回南城,晚上可以送你回家。”
他今天在临近城市拍广告,一结束就走高速飞奔至庙湾,想要回来见她一面。
“时间这么赶,何必来庙湾,有事给我打电话呗。”沈依依也不和他客气,笑着收下来,这东西是个宝贝,国内暂时买不到。
见她笑,他心情跟着好,“还有一年你要高考,我回来给你打气加油。”
“我成绩挺好的,已经进入班级前十名。”
“你想考外语学院,必须考进年级前五。”
沈依依诧异,她并没向他透露自己的计划,他如何知晓。
关于未来,她很早之前就计划好,不会再进娱乐圈,努力考入外国语大学,将来尝试同声传译之类的工作。
同声传译的工资与拍戏收入不能比,但算是高收入人群,说出去也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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